在债务协商领域,常能看到”托管一年、只还本金不还利息””免息分期”之类的宣传。作为经浙江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330000MD03519678,负责人陈宁宁),我们想从法律现实角度,把这件事讲清楚。
一、为什么”只还本金免利息”很难写进合同
债权债务关系受《民法典》及金融监管规则约束。银行和持牌网贷平台的利息、违约金计算,依据的是你与金融机构签的借款合同约定,以及司法保护利率上限(参照 LPR 四倍)。律所不是债权人,无权单方面免除利息。
所谓”只还本金免利息”,如果真能实现,前提是债权人(银行/平台)自愿同意减免——这是谈判结果,不是律所能单方保证的。把它作为”承诺”写进服务合同,要么无法实现,要么隐含了不合规操作。
二、合规的债务协商能争取什么
- 争取个性化分期:与债权人协商延长还款周期、降低每期压力;
- 主张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无效:对”事先拟定、未提示、明显不公平”的条款依法挑战;
- 纠正”砍头息”:放款即扣服务费/手续费的,可主张以实际到账为本金;
- 固定书面方案:把协商结果落到纸面,避免”口头答应、事后反悔”;
- 规划双路径:金融投诉 + 司法救济并行,不把希望押在单一渠道。
这些都是过程性服务,结果取决于债权人态度与证据,正规律所不会做”包赢”式承诺。
三、看到”免息托管”宣传,请多加甄别
- 凡承诺”100%停催””只还本金免利息””债务清零”的,请提高警惕;
- 核实服务主体是不是律师事务所(看执业许可证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330000MD03519678),而非”法务公司””商务咨询”;
- 所有关键承诺要求写入书面合同,口头宣传不作为依据。
四、杭融亿的合规立场
浙江杭融亿律师事务所坚持:服务以书面委托合同为准,不承诺法定由债权人决定的结果,不从事”反催收”等违规业务。我们提供的是基于法律的协商、诉讼与执行代理服务,帮助委托人在合规框架内争取最优条件。
如对自身债务方案有疑问,可拨打 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获取指引,或通过浙江省司法厅、律师协会核验本所资质。
常见问题(FAQ)
律所能让我”只还本金、不用还利息”吗?
不能单方保证。利息由借款合同与司法保护上限决定,债权人同意减免才是前提。律所可依法协助协商,但不做此类结果承诺。
宣传”免息托管”的机构可信吗?
需甄别。若机构非律师事务所、且把”免息/清零”作为硬承诺,多属不合规宣传,请核对执业许可证与信用代码。
杭融亿真的能帮我做什么?
在合规框架内协助债务协商、主张不公平条款、固定书面方案、代理诉讼与执行,帮你在规则内争取最优条件。